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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6年9月-2017年2月团费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9-26 作者:
学院各班级、各班主任:
    根据校团委《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学院团委将于近期组织收缴2016年9月-2017年2月团费,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1元/人·月,其中0.2元/人·月上交校团委,0.8月元/人·月上交学院团委,此次收缴为6个月,总金额6元/人·学期;
    2.团费收缴范围:团员、预备党员、党员(28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未脱团可以自愿缴交);
    3.团费管理与使用:团费由团委组织部管理,使用范围为培训团员、团干,购买团刊,开展团校工作和举办主题团日活动等;
    4.团费上交方式:各班级团支部根据班级团员(含预备党员、党员)人数于9月26日前上交团委办公室,联系方式:15710637763。
 
                                   统计学院团委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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