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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学生荣誉称号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8-09-20 作者:

学院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7〕48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8〕54和《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统计〔2016〕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拟于2018年10月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学生荣誉称号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为校级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参评同学必须分别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7〕48号)《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统计〔2016〕19号)的评选条件,且当学年已经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2.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由班级根据《2017-2018学年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方案》(附件3)自行决定,各班级分配金额根据学院当学年“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总金额按各班具体人数均等分配(如当学年学院“校奖学金+院奖学金”总额为20000元,参与评选各年级总学生人数为70人,则2015级参评“校奖学金+院奖学金”总金额为20000÷70×33≈9429元)。

3.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及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由教务处组织评选。

4.学生荣誉称号分为“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两项荣誉必须从各班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和《统计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附件4)的有关规定执行。

5.校、院先进班集体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参与评选,各班级根据文件精神制作总结材料(建议从“政治思想”、“学风建设”、“文体活动”、“宿舍管理”、“集体主义精神”和“附件分”6个方面书写,要求材料不多于30页,可附照片,可彩印),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将审核各班级总结材料,并打分,同时组织各班级进行展示答辩(答辩时间待定),总结材料(50%)与答辩(50%)的总分数加和将作为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的依据。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2.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学生在各类科技、文化、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学习帮扶工作成绩突出者,参评奖学金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核准。

4.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班级推荐参评校级奖学金获奖同学材料需提交《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附件5),并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F5-305),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568944716@qq.com,邮件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为“**班级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2.各班级推荐参评学生荣誉称号同学材料需提交《华侨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附件7),并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F5-305),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568944716@qq.com,邮件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为“**班级2017-2018学年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3.申报“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和“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的同学需依据《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及管理规定》(附件8)中的要求填报《“综合成绩优秀境内生”推荐表》或《“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同时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F5-305),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568944716@qq.com,邮件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为“**班级2017-2018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4.各班级申报院级奖学金的同学需填报《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并由班级汇总后,统一填写《统计学院院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0),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F5-305),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568944716@qq.com,邮件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为“**班级2017-2018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材料

5.各班级申报校、院级优秀班集体需填报《华侨大学先进班级报送汇总表》(附件11),并于10月26日中午12:00前本班总结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F5-305),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568944716@qq.com,邮件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为“**班级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

 

附件1.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2.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3.2017-2018学年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方案

 4.统计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

 5.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6.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7.华侨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8.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及管理规定

 9.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0.统计学院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11.华侨大学先进班级报送汇总表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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