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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专业转入遴选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6-04 作者:


学院各部门、全体教师:

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专业转入遴选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1964


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专业转入遴选暂行规定


根据《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大教〔2017140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以及《关于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教〔20192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和完善学生申请转入统计学专业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及工作流程依照学校通知执行。转专业的受理对象为2018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转入人数控制在当年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特殊受理对象按学校规定处理。

2.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要求大一上学期的绩点达到3.0及以上,入学以来应未受过各类处分,未出现公共课挂科现象。

3.申请人高中为理科生且高考数学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大一修读的《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对申请转入本院学生,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18日下午(周二)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学院面试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绩点和各科成绩、优势与特长、面试情况与平时表现等综合情况,再做出是否同意转入的决定。

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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