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主任、各班级: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创造、奋发向上、积极活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依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4年8月修订)》文件精神,现将《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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