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我院开展了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经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测评小组评议、班主任谈话与审核、辅导员谈话与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现将我院审核结果在院内公示。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18年6月19日—6月25日
公示电话:0592-6167051(团委)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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