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团员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院团委决定开展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把关,切实评选出政治立场坚定,模范作用突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内容
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统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统计学院科技创新积极分子和统计学院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三、申报条件及评选名额、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1.5%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担任学院共青团干部,任期满一年;
(2)理想信念坚定,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 认真参加“一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组织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及“团支书讲团课”等团的活动;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6)当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7)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8)其他方面按《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4)当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50%以内,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6)其他方面按《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名额:
按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完成志愿者注册;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全心全意提供志愿服务;
(3)立足志愿者的岗位,服从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任劳任怨,不计报酬;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
(5)学年内参加过5次或5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6)全年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
(五)科技创新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如数学建模大赛、统计建模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
(2)热爱科技创新活动,参加各类学术论坛或学术讲座、报告会等;
(3)负责校、院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认可。
(六)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积极申报参加校级社会实践活动,所在团队应获得院级以上立项;
(2)在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为团队的项目申报、实践开展和成果研究做出突出贡献。
四、相关要求说明
1.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团支部按照《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报送至院团委,先进称号原则上不与同类别校级荣誉兼得。
2.所有先进称号按照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后确定名额(不满1的按1计算),若某一先进称号总数少于所有团支部数,则各支部可申报1个,院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3.各团支部须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评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F5-305),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统计学院****级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材料”发至院团委邮箱:1269659641@qq.com。
4.各支部提交申请材料后,院团委复审结果无异议予以公示,对先进称号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院团委提出异议,院团委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对院团委答复仍有异议,可在院团委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诉,学院党委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附件1: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附件3: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附件4: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审批表
附件5:华侨大学统计学院科技创新积极分子审批表
附件6:华侨大学统计学院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审批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