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团员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院团委决定开展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把关,切实评选出政治立场坚定,模范作用突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内容
统计学院先进团支部、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统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统计学院科技创新积极分子和统计学院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三、申报条件及评选名额、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建设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团省委“智慧团建”系统,积极参与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至少达到二星级(含)团支部。第八季青年大学习开始平均参学率达到85%及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团支书讲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成效显著,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学年“主题团日”活动得到校院级立项的作为优先参考条件。
5.学生社团团支部参评先进团支部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能力好。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推动社团活动的健康、有序、顺利开展,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
(2)组织建设好。建立例会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支部立项活动,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本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3)支部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1.5%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担任学院共青团干部,任期满一年;
(2)理想信念坚定,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 认真参加“一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组织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及“团支书讲团课”等团的活动;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6)当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7)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8)其他方面按《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院团委可提名推荐1名院团委干部参与评选。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4)当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50%以内,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6)其他方面按《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院团委可提名推荐2名院团委干部参与评选。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名额:
按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完成志愿者注册;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全心全意提供志愿服务;
(3)立足志愿者的岗位,服从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任劳任怨,不计报酬;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
(5)学年内参加过5次或5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6)全年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
(五)科技创新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如数学建模大赛、统计建模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
(2)热爱科技创新活动,参加各类学术论坛或学术讲座、报告会等;
(3)负责校、院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认可。
(六)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
按学院团员总数的2%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积极申报参加校级社会实践活动,所在团队应获得院级以上立项;
(2)在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为团队的项目申报、实践开展和成果研究做出突出贡献。
(七)先进个人补充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相关要求说明
1.凡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均可进行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评支部需填写《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和《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先进团支部评分表》,同时书写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2.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提出先进个人申请,团支部按照《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报送至院团委,先进称号原则上不与同类别校级荣誉兼得。
3.所有先进称号按照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后确定名额(不满1的按1计算),若某一先进称号总数少于所有团支部数,则各支部可申报1个,院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4.各团支部须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评选材料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统计学院****级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材料”发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1269659641@qq.com。
5.各支部提交申请材料后,院团委复审结果无异议予以公示,对先进称号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院团委提出异议,院团委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对院团委答复仍有异议,可在院团委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诉,学院党委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附件1: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19-2020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先进团支部评分表
附件4: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附件5: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附件6:华侨大学统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审批表
附件7:华侨大学统计学院科技创新积极分子审批表
附件8:华侨大学统计学院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审批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