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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4-2025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3-26 作者: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华大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补助名额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单位困难补助经费指标数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定及发放流程

1.3月26日-4月1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进行申请,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4月2日-4月9日,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和公示,确定补助名单后提交学校审批。

3.4月10日-4月11日,学生处对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批。学院(研究院)从系统中导出“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后,4月11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至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就业工作形势,切实做好“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发挥资助育人实效。

2.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核查毕业生的申请信息,如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理。


      

2025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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