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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9-09 作者: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文件

统计〔201929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20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6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20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1999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 推荐细则

  (一)推免名额

学院共有推荐名额1名。

  (二)推免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学校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3)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奖项。

(三)推免成绩评定方法

本次推免成绩由绩点分数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绩点分数=绩点(5分制)*20

2.附加分=竞赛获奖(或个人奖项)分值+个人荣誉分值+论文分值

3.附加分计算办法:

表一:竞赛获奖(或个人奖项)加分办法(单位:分)

国家级竞赛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一等

5

3.5

2.5

二等

4

2.8

2

三等

3

2.1

1.5

省部级竞赛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一等

3

2.1

1.5

二等

2

1.4

1

 

 

表二:个人荣誉加分办法(单位:分)

国家级

省部级

5

3

注:个人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表三: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加分办法(单位:分)

一类

二类

三类

8

4

2

注:老师一作,学生二作分值按60%计算。

4.考核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91117:30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三或四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学院教学秘书开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F5-305罗雪梅老师处,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以专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vickeyxm@hqu.edu.cn

(二)资料审核通过后,暂定于912日进行成绩计算。

(三)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于913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925日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六)928日起(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统计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20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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