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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9-13 作者:

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 105 号) 文件精神,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结合我院实际, 定《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2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经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现将《细 则》印发给你们, 请予以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1 9 13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 推荐细则

(一) 推免名额

学院共有推荐名额,正选 1 名,候选 1 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对推荐的正选、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考量, 集体讨论,最终决 定。

(二) 推免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 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 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 相关文件执行。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 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 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



本科专业) 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35%,无挂科记录

7.外语水平良好, 在校期间外语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 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480 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或 TOEFL 成绩不低于 80 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 5.5 分。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 8 31 日前获得。

(三)推免成绩评定方法

本次推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 成,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总成绩=学分绩点成绩(占比 70%) +综合能力成绩(占 30%)

2. 学分绩点成绩= (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排名第 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 *100*70%

3. 综合能力成绩=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Z1) *2%+参 加志愿服务成绩(Z2) *5%+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成绩 Z3) *7%+科研成果成绩(Z4) *2%+竞赛获奖成绩(Z5) *9%+ 综合荣誉成绩(Z6) *5%

其中:各项综合能力成绩(Zi) =(被推荐学生成绩值/报 名推免学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成绩值) *100

4.各综合能力加分计算办法:

Z1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 1 分;

Z2 :参加志愿服务加分:



志愿服务大赛加分细则:


赛事

级别

“志愿服务大 赛”获奖等级

加分标

准/项

“志愿服务项 目”获奖等级

加分标

准/项


国赛

金奖

5

示范项

3.5

银奖

3.5



铜奖

2




省赛

金奖

2



银奖

1



星级志愿者加分细则:


志愿汇星级

加分标准/项

五星

3.5

四星

3

三星

2

二星

1.5

一星

1

备注:

①每年新增竞赛活动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②获得“志愿服务大赛”、“志愿服务项目”系列赛事省 赛二等奖(银奖) 及以上者(排名均为服务队队长及主要负责 3 人及以下); 或在志愿汇获得一星志愿者及以上者才具加 分资格。

③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获奖队伍所有人均具有加



分资格, 第一负责人按 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 95%加分、第 三负责人按 90%加分,以此类推; 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 获奖队伍队长及主要负责人才具有加分资格(不超过七人), 第一负责人按 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 95%加分、第三负责人 90%加分,以此类推。

④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 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 分。

⑤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 件保持一致。

Z3 :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加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 10 分;

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人员

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 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 校团委秘书长, 校广播台正、副台长 等及以上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核优秀者加 12 分, 良好者加 11 分, 合格者加 10 分。

担任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校团委各 部门部长(负责人)、副部长,校广播台台务会成员,楼栋党 支部书记、副书记,楼栋自律会主任、副主任或学生社团会长 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核优秀者加 10 分, 良好者加 9 分,合 格者加 8 分。



担任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艺术团、校易班工作 站、校团委、校广播台各部门干事,楼栋党支部支委,楼栋自 律会成员或学生社团副会长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 考核优秀者 6 分, 良好者加 5 分, 合格者加 4 分; 或在校学生会服务工 时满 60 个加 6 分, 50 个加 5 分, 40 个加 4 分。

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人员

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院 艺术团正、副团长,院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院团委副书记 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核优秀者加 10 分, 良好者加 9 分,合 格者加 8 分。

担任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艺术团、院易班工作 站、院团委各部门部长(负责人) 、副部长或党支部书记、副 书记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核优秀者加 8 分,良好者加 7 分,合格者加 6 分。

担任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艺术团、 院易班工作 站、院团委各部门干事, 党支部支委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 核优秀者加 4 分, 良好者加 3 分, 合格者加 2 分; 或在院学生 会服务工时满 60 个加 4 分,满 50 个加 3 分, 40 个加 2 分。

担任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人员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考核优秀者 8 分, 良好者加 7 分, 合格者加 6 分。

担任班委、团支委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 考核优秀者加 4



分,良好者加 3 分,合格者加 2 分。

备注:

加分应以聘书或发文为准;

若一人担任多个职务,则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Z4 :科研成果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加分办法(单位:分)


一类

二类

三类

8

4

2

注:老师一作,学生二作分值按 60%计算。

Z5 :竞赛获奖类

竞赛获奖(或个人奖项) 加分办法(单位:分)


国家级竞赛

排名 1

排名 2

排名 3

一等

5

3.5

2.5

二等

4

2.8

2

三等

3

2.1

1.5

省部级竞赛

排名 1

排名 2

排名 3

一等

3

2.1

1.5

二等

2

1.4

1

Z6 :综合荣誉等其他类

个人荣誉加分办法(单位:分)


国家级

省部级

5

3




注: 个人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 秀团干部等。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 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 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专业排名可放宽至 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 380 及以上, 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 10 分。

1) 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 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 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 刊发表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 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 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 /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但不 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团体竞赛项目按照荣誉证书排序前 2 名学生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 学校 依序推荐。

3) 高水平运动员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完成前六学期 应修读的所有课程, 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 学院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联合制定, 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 小组同意后执行。

4) 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 生。



5) 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 获得者。

6) 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 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 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 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 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 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 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 8 31 日前获得。


二、 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 荐免试的学生 9 15 12:00 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 包括:《华侨大学 2022 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 1), 本科前三或四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 (学院教学秘书开具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 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F5-305 高奥老师 处,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请以专业+名字命名,发



至邮箱: gaoao1511@hqu.edu.cn。

(二)资料审核通过后, 暂定于 9 15 日下午进行成绩计 算。

(三)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于 9 16 日前公示, 公示无 异议后由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四) 9 24 日前,学校审定各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备案。

(五) 9 25 日起 (以系统开放服务时间为准 推免生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六) 9 28 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 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填写报考志愿、接收 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0 20 日前未被招生 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注意事项

(一)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 资格者, 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有论文抄袭、虚

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



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 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统计学院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华侨大学 2022 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 2022 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2 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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