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各班级:
根据《关于复核2022-2023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校学〔2022〕13 号)、《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现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华侨大学2022-2023学年陈嘉庚奖学金:刘汝玉
各位老师和同学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22年3月24日—3月29日
公示电话:0592-6167051(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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