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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4-19 作者: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文件

统计〔201915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改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本学期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需进行期中考试。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期中考试的管理,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院课程期中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校历第9-11周。任课教师自行选择一次课程时间安排考试。

二、考试科目

本学期需安排期中考试的学科专业基础课共有8门:数据挖掘、多元统计分析、金融经济学、统计学导论、数理统计、宏观经济学、数学分析(二)、高等代数(一)。

其他专业选修课程是否进行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三、考试组织

1.请各课程任课教师尽快确定好考试时间,报学院教学秘书备案。

2.试卷命题要保证质量,题型多样化。要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基本概念和应用能力相结合,防止试题偏难或偏易。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3.申请印刷的试卷须至少于考试日期前5个工作日交到教务处文印室(B305)。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或其委托的其他在职教师到教务处文印室办理,受委托人应提交相关委托证明,其他人不得代理。

4.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2天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试卷(休息日不办公,应提前领取),并及时检查试卷的质量和数量。领取试卷后,应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期中成绩可占平时成绩的20%

2.期中考试为课程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不得缺考或请假。学生因生病、家中重大变故或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程序请假,《请假单》需经教学副院长签字批准后,由学生送交任课教师。生病请假者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请各位老师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期中考试的过程管理,提高我院本科教学效果。

 

附件:华侨大学试卷印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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