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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06-23 作者: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

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究【2015】23号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3〕33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5年7月10日结束,2015年7月13日到2015年7月24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第十八周),各科考试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1)硕士研究生(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
    英语听说(二):2015年7月13日晚上 19:00-19:30
    英语阅读(二):2015年7月13日晚上 19:30-20:50
    (2)博士研究生:
    英语二:2015年7月13日上午 8:30-10:30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详见附件。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楼311室
    厦门校区文印室:行政主楼A605室
    三、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2015年7月25日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s/29/t/1359/a/58476/info.jspy)。
    2、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要求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9月11日(第一周)。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b0/5c/info45148.htm)。
    3、研究生管理系统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9月18日。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陆华大主页→信息门户→输入工号、密码→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教师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
    4、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含英语和政治课程)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试卷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A、英语阅读(二)
泉州校区:2015年9月8日下午3:00-4:20、永亮楼410
厦门校区:2015年9月8日下午3:00-4:20、E2-403
  B、英语听说(二)
泉州校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3:30、数学楼401
厦门校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3:30、E2-403
  (2)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15年9月18日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第1-2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b0/5a/info45146.htm),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六、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三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b0/5f/info45151.htm),经导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于开学后两周内报送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审批。
  七、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含电子版)收齐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存档。
  八、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2015年7月27日开始放假,下学期2015年9月5日、6日学生报到注册,2015年9月7日正式上课。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开学第三周各培养单位须将报到、注册情况及对未注册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老生于2015年9月7日正式上课,新生于2015年9月16日正式上课。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泉州校区)
  附件2: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厦门校区) 
研 究 生 院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泉州校区)

 
2014级硕究生
时 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课程名称
硕士英语听说(二)(19:00-19:30)
硕士英语阅读(二)(19:30-20:50)
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
考试地点
经梯2-1、经梯2-2、经梯2-3、经梯3-1、经梯3-2、经梯3-3
1.泉州1:经金(34)+经金跟班(1)(共35人) 考场:经梯2-1
2.泉州2班:法学院(23)+法学院重修(4)+法学院跟班(1)+文学院(19)+文学院重修(3)+文学院跟班(2)(共52人) 考场:经梯2-2
3.泉州3班:生医(38)(共38人) 考场:经梯2-3
4.泉州4班:数学(14)+数学重修(1)+工学院(10)+体育(2)+体育跟班(1)(共28人) 考场:经梯3-1
5.泉州5班:工商(34)+工商跟班(4)(共38人) 考场:经梯3-2
6.泉州6班:旅游(25)+旅游重修(2)+旅游跟班(2)+公管(19)+公管重修(1)(共49人) 考场:经梯3-3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重修的同学请19:00准时入场,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2014级博士研究生
时 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
课程名称
博士英语二(共24人)
经金(4)+生医(3)+工商(9)+旅游(2)+公管(6)
考试地点
菲华楼206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2: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厦门校区)

 
2014级硕究生
时 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课程名称
硕士英语听说(二)(19:00-19:30)

硕士英语阅读(二)(19:30-20:50)

请自备耳机2B铅笔

考试地点
E4-101、E4-102、E4-201、E4-202、E5-101、E5-102、E5-201、E5-202
1.厦门1:信息(61)+跟班(2)(共63人) 考场:E5-101
2.厦门2班:材料(共62人) 考场:E5-102
3.厦门3班:化工(60)+重修(2)+跟班(2)(共64人) 考场:E5-201
4.厦门4班:土木(63)+跟班(4)(共67人) 考场:E5-202
5.厦门5班:建筑(55)(共55人) 考场:E4-101
6.厦门6班:机电学硕(59)+重修(3)+跟班(2)(共64人) 考场:E4-102
7.厦门7班:机电专硕(12)+计算机(37)+马院(10)(共59人) 考场:E4-201
8.厦门8班:哲社(19)+华侨院(11)+华文(11)+数经(9)+重修(3)(共53人)
考场:E4-202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重修的同学请19:00准时入场,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2014级博究生
时 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
课程名称
博士英语二(共25人)
材料(5)+机电(7)+化工(6)+哲社(4)+土木(3)
考试地点
B406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场注意事项
  1.参加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参加硕士英语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注意更换新电池,在考前做好听力调试。
  3.闭卷考试中,不得携带手机、任何书籍、笔记、有文字或符号的纸张入座
  4.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按主考教师编排的位置表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
  5.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有作弊行为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协同他人作弊者,均以“作弊”论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在考场应保持肃静,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卷。提前交卷者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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