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7〕48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8〕54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统计〔2018〕28号)和《关于评选2018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综合考虑全院本科学生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和家庭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进行评选,现将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华侨大学贤銮奖学金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
公示电话:0592-6167051(团委)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