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文件
统计〔2020〕18号
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6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华侨大学统计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细则详见附件),经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