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大研〔2018〕2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补充规定》(华大研〔2025〕20号)的规定,我院副院长林木材副教授经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直接认定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祝贺林老师!
初审|黄东
复审|林木材
终审|张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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