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届夏季毕业生使用学生离校服务平台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06-24 作者:


关于2015届夏季毕业生使用

学生离校服务平台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附)属单位、研究机构:

    为高效、快速办理我校2015届夏季毕业学生(含博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离校手续,本学期继续启用学生离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66前,请各学院、各研究生教育中心和涉及离校手续办理的职能部门做好向离校班级和学生通告网上办理离校手续等准备工作。各学院、各研究生教育中心和职能部门须确定离校工作负责人和网上审批经办人员,以部门为单位把网上审批经办人员的审批环节、姓名、工号、办公电话及手机号信息,按照附表格式,统一提交至信息处联系人邮箱:chenws@hqu.edu.cn ,以便开通相关的系统权限。信息处已建立QQ交流群(172639321),请各学院、各研究生教育中心和职能部门网上审批经办人员务必加入此群,以便实时通报办理进展、在线交流、提供技术支持等。

    268起,信息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毕业生离校的相关数据在“信息门户——学生离校服务平台”中开放网上查询,请通知离校学生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归还图书资料、缴清学费或欠款等日常业务,离校学生务必尽早前往图书馆和财务处办理,以免延误。在系统中显示非必须办理的环节,毕业生无须去相关部门办理。有关离校手续以学校及各业务部门公布为准。 

    3686月26日,涉及离校手续电子化审批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开展网上离校审批业务。办理期间,请各学院、各研究生教育中心离校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务必定期登录学生离校服务平台,查询本部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并及时通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前往相关部门按离校流程办结,以免延误全校的毕业生离校工作。

    4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离校手续或有特殊事宜需要额外审批的毕业生,请使用纸质“离校手续办理单”进行线下办理。

    5、学生离校服务平台使用帮助请参看附件,系统使用中若仍有问题,请联系信息处黄老师或陈老师,

    办公电话:0595-226923370592-61617778026

    手机:1360073902918060035153

    离校QQ交流群:172639321

    特此通知。

   附表:系统管理人员名单报送表.docx

   附件:学生离校服务平台使用帮助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5年528
    表1
XX学院离校系统管理人员名单

 

    1、离校工作负责人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2、本科生院系确认环节经办人员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3、研究生院系确认环节经办人员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4、学生证上交环节(团委)经办人员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

    【1“院系确认”环节审批离校学生是否已归还所借院系物资。

 

    【2】每个环节至少填报一名经办人员,不同环节经办人员可以相同,离校工作负责人只有查看权限无经办权限。

    【3】请以上人员经常登录离校服务平台查询本学院学生各环节办理进度,并及时通知离校班级和学生尽早前往办理。

    【4】离校交流QQ群:172639321

 

    表2
XX部门离校系统管理人员名单

    1、离校工作负责人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2、环节经办人员

办理环节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

    【1】每个环节至少填报一名经办人员,不同环节经办人员可以相同,离校工作负责人只有查看权限无经办权限。

 

    【2】请以上人员经常登录离校服务平台查询本学院学生各环节办理进度,并及时通知离校班级和学生尽早前往办理。

    【3】离校交流QQ群:172639321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