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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5-13 作者: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

我院阳光成长计划名额为21名

四、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9日至527日)

1.学生申请

学生向研究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研究院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528日至65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528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529-65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院最终审核结果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中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五、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5-2026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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