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
我院阳光成长计划名额为21名。
四、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9日至5月27日)
1.学生申请
学生向研究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研究院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5月28日至6月5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5月28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5月29日-6月5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院最终审核结果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月中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五、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5-2026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