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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11-22 作者:

  按照校党委部署,从20211123日起,校党委厦门校区巡察组将对统计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1123-29

二、巡察对象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级机构负责人,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学院党员干部。

三、巡察内容

根据《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学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实施意见及任务清单等情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福建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推动学院内涵发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学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901室

受理电话:0592-6160203、0595-22691887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意见箱位置: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一层西侧过道(105室对面)/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一层左侧过道(货梯门口)

电子邮箱:hdxcb@hqu.edu.cn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欢迎广大师生按照巡察工作范围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党委巡察办

2021年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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